为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有关2012年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活动要求,江西、四川检验检疫局,浙江省质监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
江西检验检疫局 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各相关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结合对出口企业的日常监管情况,摸底调查出口企业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的覆盖率。按不少于10%的比例制定管理体系执法检查计划,在8月30日前完成检查任务。并在9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国家认监委。
四川检验检疫局 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要点及责任分工等内容。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对出口企业集中的产地或集散地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根据四川地区出口企业现状及认证情况,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对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及认证机构认证过程的规范性,查证获证企业、发证机关是否存在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认证机构的打击力度,清理整顿认证市场。组织人员对各检查活动进行现场督察,对在检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确保管理体系认证监管工作质量。
浙江省质监局 将通过半年时间在全省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分为准备、实施、后处理、总结等四个阶段。检查范围为省内获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检查企业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内审及管理评审、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使用及标志的使用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重点检查企业申请的基本条件、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环境因素等;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重点检查企业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管理体系的建立及体系文件、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