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ISO9001

常见问题

新的进口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规定即将实施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新的进口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规定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18-03-14 作者: 点击:

       由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的2005年第11号公告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该公告有关要求,检验检疫 机 构将执行新的“进口货物木质包装”规定,为此提醒企业了解新规定,遵守新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公告》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按照《公告》的有关要求,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当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照我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处理,并加施政府植物检疫机构批准的IPPC专用标识。货物到达我国入境口岸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对货物木质包装进行查验,发现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公告检疫要求的,将监督货主或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者连同货物退运出境。


  《公告》的有关规定较现行的进口木质包装检验检疫政策不同之处在于,范围更广,要求更严,手续更便捷。新规定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针对来自所有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入境时需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且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木质包装处理较严格。另外,企业报检时将不再需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处理证书和(或)有关木质包装的书面声明。


本文网址:http://www.sdsxb.com/news/407.html

关键词:山东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山东ISO9001,山东ISO22000

最近浏览: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

    手机:18660102766

    电话:0531-85875116

                        85700666

    地址:济南市明湖西路777号明湖广场1号楼1217室

    微信图片_20230411090726_副本.png

    微信扫一扫

    Copyright © 2022 版权所有: 山东省信标联合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备案号: 鲁ICP备19042953号-1 主营区域: 济南 淄博 东营 潍坊 济宁 泰安 日照 滨州 德州 临沂 营业执照
  • 在线客服
  • 客服
    18660102766
  • 在线留言
  • 手机网站
  • 微信号

    liping68688

  • 在线咨询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