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年1月1日起,GB/T 19630:2019 《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和新版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开始正式实施,已获得CNAS认可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如何完成相应的认可转换?
背景
(一)国家标准
GB/T 19630:2019 《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2019年8月30日发布,2020年1月1日实施。
(二)实施规则
认监委于2019年11月6日发布《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9年第21号公告),要求: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自2020年1月1日起,认证机构对新申请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及已获认证企业的认证活动均需依据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执行。
认可安排
(一) 转换期:
认可转换过渡期自2019年12月13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二)认可转换评审方式
1.自2020年1月1日起,CNAS接受认证机构提出的转换申请。
2.在认可转换期内,CNAS可安排专项评审进行认可转换或结合例行办公室评审进行认可转换,两种方式所评价的内容一致。
3.认证机构根据自身需求选取。
认证机构需要做哪些工作
(一)制定转换计划:
1. 识别标准和实施规则变化内容的影响,如:过程或文件化信息调整需求;
2. 对各类认证职能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评价;
3. 认证机构依据新版认证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开展认证活动的安排;
4. 2020年1月1日前依据旧版认证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保持或颁发认证的安排及相关要求;
5. 就标准或规则的变化与客户的信息沟通;
6. 考虑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安排,如人员注册等。
(二)实施转换
1. 认证机构依据转换计划开展的各项活动(包括可能对转换计划调整后确定的活动)应足以确保认证机构具备能力并按照新版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实施认证。
2. 认证机构与获证组织商定实施的新版认证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转换的检查可以结合监督、再认证或单独开展特殊检查等方式实施。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认证机构应考虑适当的转换检查时间以确保对获证组织依据新版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的认证检查充分。
认可转换申请
认证机构填报认可转换说明所附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应的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1. 认证机构对本次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变更的转换计划(可以是一个或一组对转换工作的策划);
2. 通过对修订前后的认证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的差异分析,确定认证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修订对认证机构运行过程和能力需求的影响分析;
3. 对各类认证职能人员的培训和评价计划;
4. 对现有客户认证转换的工作安排、对新认证客户实施认证的工作安排、在过渡期内保持或新颁发旧版认证证书的安排,以及过渡期内相应认证文件中认可标识使用的安排;
5. 向现有客户或潜在客户说明转换期内认证机构相关政策和安排的通知或沟通记录;
6. 针对本次认证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的转换,认证机构自身的文件修订调整情况;
7. 已完成培训评价活动的证明材料,及经评价认证职能人员的能力证明材料;
8. 根据具体评审需要,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
转换评审关注
1. 转换计划的实施进度与完成情况;
2. 认证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新增或变化的要求在认证工作中的实施情况(包括必要时发生调整的工作流程和文件程序的应用);
3. 是否确保安排经过认证机构评价合格后的人员实施检查等认证职能;
4. 对依据旧版认证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的相关安排和实施情况等。
评审结论与输出
(一)不符合
1. 结合例行办公室评审进行认可转换开出的不符合,按照CNAS-RC01的要求实施验证;
2. 专项认可转换评审中开出的不符合,在1个月内完成纠正措施验证。
(二)结论
转换期内扩项申请和新申请
1. 2019年12月13日起不受理符合旧标准和规则要求的认可申请,已经受理的继续进行并按要求转换。
2. 2020年1月1日开始受理符合新标准和规则要求的认可申请。
3. 转换期内申请扩大范围的,将与转换评审一并进行。
工作量核算与收费
按照1个评审人天计算工作量,相应的认可转换费用也按照1个评审人天收取。
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